1、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会计档案制度,严格按政策、制度办事。
2、检查和装订每月的会计凭证,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3、按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的程序,确保会计档案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严防会计档案毁损、散失和泄漏。
4、对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资料、存储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银行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进行整理、立卷并装订成册。
5、对于在硬盘、磁盘和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会计数据,作为会计档案进行归档,对于整套会计电子文档资料和财务软件程序等,保管期截止于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
6、负责会计档案的查阅,设立登记簿,做到查询有记录、调阅有审批,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复制;向外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件人员签名或盖章。
7、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所有会计档案必须登记造册,不得丢失、毁损、非法抄录;打印输出的纸质档案必须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凭证、账簿必须连续编号并经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保管。
8、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按照规定的期限编制移交清册,由档案机构统一保管。会计档案的移交要有移交清册,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9、负责处内收发文的登记编号,做好日常文书收集、保管和保密工作。
10、会计档案的销毁,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11、负责处内会议安排,以及记录会议纪要等。
12、负责网站信息采集,保证网站信息更新的真实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