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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账务处理程序制度(试行)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5-18   浏览数:

总 则

会计账务处理程序,也称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是指会计数据的记录、归类、汇总、呈报的步骤和方法。也就是说从原始凭证的整理、汇总,记账凭证的填制、汇总,日记账、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的登记,到会计报表编制的步骤和方法。会计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内容有: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账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

为规范学院会计账务处理程序,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结合学院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所列的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不可随意减少或合并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增设一级科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应对会计科目进行编码,以便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科目编码不得随意更换或打乱重编。

第二条 会计凭证的格式原则上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内容执行。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又可分为收款、付款、转账凭证,学院财务采用的是通用记账凭证格式。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会计凭证的审核要求按会计内部稽核的要求及内部稽核岗位制度的规定执行。

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如下:首先由负责审核制单的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加盖个人名章后转交出纳;出纳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加以核对并办理收(付)款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付)讫”印章,并在记账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再交由复核人员对记账凭证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记账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月末结账后由会计档案装订人员将本月会计凭证进行清点、整理、装订成册,并在年终将会计凭证移交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保管。

第三条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四条会计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活动全部过程的簿籍。财务处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以下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五条会计报表是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学校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说明充分。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说明书应包括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应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内容、期限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对于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资金,应当按照经费提供单位的要求编报有关报表。学院根据管理需要,建立定期的内部会计报告制度,定期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表和财务分析报告,供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

第六条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