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
临近岁未,2011年度的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借款清理。
(1)请有借款的教职工在12月13日前办理还款(原个人学历进修借款除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清的,需提交情况说明书,并由经办人签字,经部门领导、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暂缓办理还款。不按时办理还款又无情况说明的,将按《暂付款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届时财务处将向本人发出从工资中扣款的通知)
(2)12月10日起停止办理个人借款,2012年1月起恢复。
2、往来款项清理
(1)为保证收入及时入账,在财务处预开各类收据而款项尚未到达的,请经办人在12月13日前办理结算。
(2)根据合同要求已到期的各类应付货款,请各部门持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在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
3、款项支付业务
请在12月15日前将2011年采购设备、低值易耗品、维修等需要付款的发票,在办理完验收、审核等相关手续后送交财务处。
4、学费收缴
各系(院)“学费收缴率”统计日期定为12月31日,将执行学院相应的奖惩制度。
5、院内结算业务
文印、纸张的领用、由院办联系的各系 (院)教学实习租车费用、由院办安排的各处室的公务用车费用等各类专项费用的结算工作,分别请教务处、院办等职能部门与各系 (院)、处室结算,请于12月18日前将所有结算资料送达财务处。
6、固定资产核对工作
请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在12月25日前完成与财务处的对账工作。
7、材料仓库核对工作
请涉及材料仓库管理(教材、办公用品、医药药品)的部门于12月16日完成盘点工作,并在12月20日把所有结算资料送交财务处。
8、部门经费年末使用及考核
请各部门节约使用本部门公用、招待等相关经费,以保障部门刚性支出(如外出办事公务用车、事后列支的电话费支出等),绝不允许超支。对于年末列支费用超全年经费20%的视为突击花钱,将减少下一年度部门经费预算分配数。
9、财务处对外关、开账时间
财务处于12月18日起停止对外报账,集中进行年终账务清理和结算,并于2012年1月7日恢复对外报账。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谢谢合作!
财 务 处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