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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发上半年考核奖的说明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5-05-11   浏览数: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由于本学期未进行全员考核,学院决定今年上半年实行考核奖预发,预发方案如下:

1.预发金额:本学期考核奖按5个月(3-7月)核算,发放额度按学期考核奖核算金额的50%预发。

2.发放时间:本次考核奖通过两次发放到位,发放时间为7月和8月(以便减少个人所得税支出)。

3.特聘人员考核奖按合同执行。

4.弘业人员奖金按1000元预发。

5.对受处分人员不实行考核奖预发。

6.退休人员不涉及考核,按2009年发放标准预发。

本次考核奖为预发,其余部分留待年度考核后再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