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2020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同时为我校2021年度学校预算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基础,请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严格按以下财务事项通知办理各项业务。
1.对外关账、开账时间
2020年12月20日起财务停止对外报账,集中进行年终账务清理、核对、结转等工作。
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4日暂停办理各类业务。
2021年1月15日正式开账,正常办理各类业务。
2.借款清理
(1)教职工经办的各类借款,请于12月10日前办理还款。当年度预借的款项,请经办人在年度内办理还款清账手续。
(2)教职工从公务卡上预支的各类款项,请按照银行约定的还款日及时还款。
3.合同款、设备款支付业务
(1)根据合同要求已到期的各类应付款项,请各部门持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在12月15日前办理付款业务。
(2)2020年采购设备、购买低值易耗品、工程维修等业务还未办理付款的,在办理完验收、审核等相关手续后,请于12月15日前办理付款业务。
4.票据(发票、收据)清理
(1)2020年已申请预开的各类票据,款项尚未到账的,请经办人及时催促,于12月15日前办理结算;款项无法到账的,将停止办理预开票业务,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承担。
(2)为保证各项收入及时入账,2020年12月1日起停止预开票据业务,2021年1月15日起恢复。
5.学费收缴
各二级学院“学费收缴率”统计至12月31日。
6.校内结算业务
各部门、二级学院发生的食堂餐费、领用办公用品、文印费用、租车费用等校内结算业务,请及时与后勤处结算,于12月15日前将结算单据送交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7.固定资产核对工作
请涉及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职能部门组织年末资产盘点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资产盘点表提交财务处,与财务核对固定资产账面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8.存货(教材、药品等)库存核对工作
请涉及存货(主要包括教材、校园卡、办公用品、食堂原材料、药品)职能部门组织年末盘点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存货盘点表提交财务处,与财务核对存货账面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9.加快财政专项资金使用
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规定,对于2019年下达的专项资金,至2020年尚有剩余的不得结转,财政将全部收回,并扣减其2021年预算。
10.部门经费年末使用及考核
提高责任意识、绩效意识,节约使用本部门公用、交流等相关经费,严禁“突击花钱”。
11.温馨提醒
为减少年终报账排队现象,请各位教职工对已发生的业务尽早来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尽量不要集中到年末大批量办理,以便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已预约的报销单若无法在截止日前报销,将在系统中拒绝后退回。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项目余额。
2021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一般于3月下达,敬请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关注,做好报账前的相关准备工作,规划好资金的使用。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谢谢合作!
财务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