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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数:

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结合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将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秉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工作原则,将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到位。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二级学院明确负责国家助学贷款负责老师的职责,做到助学贷款工作责任清、账目明、档案齐。

(二)坚持应贷尽贷。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需求的摸底工作,特别应加强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困难家庭和社招生的贷款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不设贷款人数或规模上限,切实做到贯彻政策不打折扣,执行规定不留死角。

(三)做好还款救助。各二级学院要定期摸底统计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还款的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学生,按照《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求助暂行办法》(苏教助[2016]1号)要求收集、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协助学生或其家人及时申请还款救助。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救助学生的信息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工作。

二、申报对象

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2019级、2020级江苏籍学生(含春季认定的社招生)。

同时,密切关注获助学金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在新冠肺炎疫情中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报金额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支付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四、贷款政策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的要求今年的贷款预申请以应贷尽贷为原则,续贷(不是首次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江苏省以及外省)需要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上填写续贷说明,提交续待申请(参考模板见附件1如不填写,将无法续贷)。

五、申请贷款程序

1.二级学院组织预申请,所有首贷学生(江苏省)填写《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贷款资格申请审批表》(附件2)、《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模板》(附件3红色标注为必填项),各二级学院负责资助老师导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后,6月10日前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

2.学生工作处提交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待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一份)本人签字。(注: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学生工作处盖章)

3.所有贷款学生(首贷、续贷)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9月份开学报到时(9月15日之前),贷款学生将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分管辅导员处。拿到合同及回执单时请仔细核对上面的所有信息,特别是二级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4.各二级学院将受理证明收齐后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将受理证明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发放以及划付资金至学院财务。每年的12月中旬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造表发放。

六、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于6月10日前完成所有申请、汇总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七、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助学贷款服务质量

各二级学院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日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密切关注扩招政策,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横幅展板、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加强学生的金融知识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社会媒体和舆论的监督,认真对待各种舆情,出现舆情后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迅速做出反应,加强正面发声,有效防范舆情风险。

1.各二级学院要在学生申请贷款时应组织学习《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见学生手册),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及还款流程(附件4)、助学贷款还款指南折页(附件5)做好诚信教育和贷后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获得贷款资助的学生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长期健康发展。

2.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细致的录入学生信息,保证每位符合条件的申贷学生都能够享受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贷款学生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咨询,可与国家开发银行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联系。加强对“95593国家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的宣传,畅通资助热线电话等服务渠道,确保有问必答、有惑必解。避免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排队和多次往返,切实提高受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4.关于首贷(省外)。学生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服务系统注册,并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联系,问询申请材料。学生工作处予以配合。

5.专转本继续就读的贷款毕业生如果需要继续贷款,可凭借本科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贷款或延息。

如学生本人不去,则共同借款人带好学生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前去办理。

备注:目前在校专接本学生(已毕业专科毕业生)不能办理生源地贷款延息手续。


附件1:续贷申请模板

附件2: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贷款资格申请审批表

附件3:《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模板》

附件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图

附件5:助学贷款申请指南折页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3日

生源地信用贷款简明流程:

1、首次贷款学生(江苏省)填写信息模板二级学院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入——提交学生工作审核——省中心审核——学生待省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注: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盖章)

2、续贷由学生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申请。如果学生选择网上签合同,应该不需要高校审核,直接由县中心审核。如果学生选择现场签合同,那跟往年保持一致。

续贷学生系统填写续贷申请提交学生处审核完成,学生待省中心审核后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注: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盖章)

3、关于首贷(省外)。学生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服务系统注册,并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联系,问询申请材料。学生工作处予以配合。

4、首次贷款和所有续贷学生回当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签订合同)——学生拿“贷款回执”——学校凭“贷款回执”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等待放款(一般12月中下旬到学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