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张晨芳等6位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9-09-2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点击:

关于对张晨芳等6位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前公示

经学院党委会决定,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成立审计组,自2019年11月4日起,对如下6位同志进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张晨芳同志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主任(2014.09-2019.05)、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2015.10-2019.05)、海外教育学院院长(2018.01-2019.05)期间;

2.郑传东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审计处处长(2015.10-2019.05)、监察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监察处处长(2015.10-2019.09)、纪委办公室主任(2017.03-2019.09)期间;

3.曹菁同志任教务处处长期间(2018.01-2019.05)期间;

4.徐振邦同志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院长(2018.01-2019.07)期间;

5.邓红同志任老挝磨丁经济特区苏信培训中心筹备组组长(2018.02-2019.07)期间;

6.叶露林同志任机电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2012.05-2018.06)期间。

审计范围包括:任职期间部门事业发展情况、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部门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包括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情况分析,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部门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部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重大经费支出、大额资金使用等是否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有无重大失误);部门绩效考核奖励分配情况;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规定情况等。

公示期自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9日。有关部门和个人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在审计工作实施期间向组织部或审计处反映;反映情况者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组织调查核实。

特此公示。

组织部 审计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