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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定以及2024-2025学年春学期一、二、三等奖学金评定工作,为了做好评比、审核、公示、审批、经费发放、荣誉表彰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集体荣誉:先进集体

3.个人先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

二、指标及要求

1.根据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2025年本专科国奖名额测算结果》和我校评奖、评优文件,先进班集体和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参评班级数

参评人数

先进班集体(10%)

国家奖学金(共42名)

校长奖学金(共30名)

一等奖学金(3%)

二等奖学金(5%)

三等奖学金(9%)

微电子学院

30

1400

3

6

4

42

70

126

智能工程学院

44

1955

5

8

6

59

98

176

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

23

873

3

4

3

27

44

79

物联网工程学院

36

1617

4

7

5

49

81

146

艺术设计学院

27

1009

3

4

3

31

51

91

商学院

49

1950

5

8

6

59

98

176

建筑工程学院

17

745

2

3

2

23

38

68

士官学院

6

286

1

2

1

9

15

26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先进评选对照文件精神,三好学生比例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以内,参评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可增至1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1人,参评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可增至2人;单项先进每班可评2—3名;各级学生组织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本组织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不占班级名额),各级学生组织的所有成员(包括干事)均可参加“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各级学生组织的单项先进评选人数不超过本组织总人数的15%。校团委在完成评优后,将名单反馈至各二级学院,避免重复评选。

3.严格按照我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办法(修订)》的文件规定,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社招生班级参照普通班开展评奖评优。

三、工作开展要求及材料提交时间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及测评成绩公布。第一步:辅导员参照《辅导员和班主任学工系统综测成绩模块使用说明》(附件1)对所带班级2024-2025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进行初始化计算(素质成绩来源为“千日修养”平台,学业成绩来源为教务系统,若学生成绩有变动,需再次初始化)。第二步:辅导员初始化2024-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包括班级和专业的学年综合测评。第三步:班级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需公布给学生,凡对公布的成绩和排名有疑问的学生,均可向其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异议,二级学院相关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仍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牵头,9月26日前(暂定),各二级学院完成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并上交学生工作处申报材料《2024-2025学年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情况汇总表》(附件2:表1、2、3、4、5),同时,公示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10月11日前(暂定),学校组织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会,并公示名单。

国奖获得者事迹材料要求:

标题不应超过18个汉字,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人物简介”由姓名,获奖时所在二级学院、专业、年级、学历层次,以及主要的获奖、评优亮点等,150-180字。(样稿:崔某,政治面貌,微电子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22 级学生。曾任微电子学院智能产品研发社团社长,曾获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二等奖、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集成电路应用及开发赛项一等奖等3个奖项,曾获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无锡市“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3个荣誉称号。)

事迹正文控制在1000字左右。文章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 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应重点突出自身的优势,强调用1—2 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

人物照片要求包含至少一张蓝底证件照和生活照。

国奖获得者事迹材料和《2024-2025学年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情况汇总表》一并打包报送。

其它所有评奖、评优工作全部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具体操作规范请按照评奖、评优相关文件的精神实施。

3.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各类评优申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阶段,先进班集体由班长负责申报,其他项目由学生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于10月14日前完成学生网上申报和班主任审核工作,操作流程参见《学生奖学金申请操作指南》(附件3)和《学院奖学金班主任审核流程》(附件4),各类评优的申报流程和班主任审核流程参考奖学金流程;第二阶段为网上办事大厅审核阶段,各二级学院负责评奖评优辅导员和学工副书记于10月17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操作流程见《学院奖学金辅导员(副书记)审核流程》(附件5),10月24日前学生工作处完成网上抽审,各类评优审核流程参考奖学金流程;第三阶段为公示阶段,各二级学院于10月31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11月7日前,将《2024-2025学年(春学期)评奖、评优情况汇总表》(附件6)纸质和电子材料(附公示名单)和《全国资助中心导入模板学校奖学金》(附件7)电子版报学生处胡正平老师备案;11月14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