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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6-05-11   浏览数:

为进一步推进院系两级管理,充分调动各系学生活动开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格执行学院预算方案,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起,学生活动经费实施以系为单位的包干制。

一、经费性质

各系学生活动经费是专为各系开展学生活动设立的专项经费,不得挪作工作奖励费或请客吃饭费用。

二、经费包干原则

1.总体原则:总额包干,凭票报销,不提现金,超出不补,年度结余不转。

2.总额包干:按各系实际学生人数计算总额,由学生工作处按学期将经费额度划拨到系。

3.照章办事:各系要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活动经费使用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

4.违纪追责:凡弄虚作假,虚报账目,虚开票据,违反财会制度的行为,将追究责任,根据学院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三、经费包干使用

1.使用范围:经费使用共4个项目。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学生文体活动;

(3)系部团、学及社团活动;

(4)系部学生活动评比奖励。

2.每年3月底和9月底学生工作处核定各系的学生人数,每学期按每生12.5元标准将总额划拨到系部。

3.学生活动经费的报销应符合财务制度要求,逐级签字审批。

4.各系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合理支配使用,核报的活动经费应严格控制在包干总额度内。

5.各系学生活动奖励不支付现金。个人奖励一律以物质形式,班级奖励凭班级活动开支发票报销(抵冲奖励费),特殊情况需奖励现金的,必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

6.每学期末,各系应做好经费使用情况报表,报学生工作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