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宣传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绩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招生宣传经费的合规使用,同时考虑到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等特殊性,在学校已发苏信院招就〔2020〕7号《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 行)》文件有关精神基础上,现就有关经费使用补充细则明确如下:
一、 接待餐费
校园开放日、参观日活动等需填写《来校参访体验活动备案表》,接待餐费标准按照苏信院〔2020〕59号《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
二、招生宣传物品、服务的采办
招生宣传物品及服务的采购,严格根据苏信院资〔2020〕10号《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
三、通讯费
原则上,每次充值金额不超过300元,需充入招生宣传老师个人手机号或招生宣传专用号码,如果买电话卡充值,需提供被充值人员充值记录截图。
四、省内招生宣传寒暑假补贴
考虑到招生宣传工作在寒暑假期间尤其任务重、强度大,按不高于500元/天/人计算寒暑假期间工作补贴,具体按实际天数结算,该补贴从本组招生工作经费总额中列支。
省外招生宣传人员的寒暑假补贴,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支付费用保留支付凭证,达3000元及以上保留刷卡POS单、支付宝微信支付截图等凭证,报销时随发票一并审批;
2. 招生工作经费不得列支烟、酒、礼品、生源地人员劳务费、生源回扣等违反《职业院校有偿招生行为处理办法》的费用。
附件:来校参访体验活动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