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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8年部门支出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6-05-12   浏览数:

关于做好2016-2018年部门支出规划

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学院部门预算工作,贯彻《财政部关于推进中央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财预[2015]43号文件精神,以及根据省财政厅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2016-2018年部门支出规划和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2016年起,经费预算实行中期规划管理。为确保学院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紧密衔接,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同时及早谋划2017-2018年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坚持编细编实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范围、承担业务、年度计划、并结合学院十三五规划,科学、合理、细致、如实地编报2016年预算,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17-2018两年预算统筹编制工作。

(三)坚持归口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办公设备购置预算统一报后资处。各院系教学、科研专项经费预算统一报教科处;全院各类学生活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归口学生处;全院各类人员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预算归口组织人事处等;各类业务经费预算均由各部门上报归口部门后,由归口审核、汇总后统一编报。

(四)坚持应采尽采、合法合规的原则。(1)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的项目,在填报部门预算表时(办公设备购置预算明细表、仪器设备购置预算明细表等),资产名称统一采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所对应的品目名称。(2)全面实行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强调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采购。(2015年8月起资产购置流程为:后资处根据预算及合同编制采购计划→财务处根据采购计划向国库提交预算内采购申请→国库下达资产配置计划的批复→执行政府采购→支付货款)

(五)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处下发的相关电子表填报预算经费信息,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原每年填报的人员、学生、资产等基础信息表,将根据财政厅下达具体要求后再另行通知相关部门填报)

二、预算编报任务

2016年度学院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任务表

序号

工 作 内 容

填表部门

说 明

1

封面

所有部门

2

收入预算申报表

内容涉及部门

3

支出预算编制汇总表

所有部门

4

附表一 常规项目预算申请表

所有部门

5

附表二 已立专项预算申请表

内容涉及部门

6

附表三 新立专项预算申请表

内容涉及部门

7

附表四 专项预算排序汇总表(项目库表)

归口部门

主要由教科处、后资处、现教中心填报

8

A表 办公设备购置预算明细表

内容涉及部门

此表由各部门填列后报后资处审核汇总,后资处以专项填报

9

B表 仪器设备购置预算明细表

内容涉及部门

附表二、附表三中涉及采购仪器设备的须填列此表。此表由各部门填列后报教科处审核汇总,现教中心单独汇总

10

C表 基建和大型修缮与其支出预算明细表

后资处

此表由涉及部门填列后报后资处审核汇总,后资处以专项填报

11

D表 水电费预算明细表

后资处

12

E表 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表

组织人事处

13

X表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益预算表

后资处

指公有房屋、场地、设备出租出借收益。此表由后资处联合东区开发小组管理办公室、院系汇总后填报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为确保学院预算工作顺利完成,归口部门应尽快推进此项工作,负责做好项目汇总、组织论证、评审、排序,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送财务处。

其他部门于2015年9月23日前将预算编报资料报送财务处。

报送方式: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其中:纸质文档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时要求分管院领导签字确认。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