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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劳务/奖助金

学生如何获得奖学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数:

1 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额度:一次性发放,一年一评(9~10月评定),每人每学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二年级学生(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额度:一次性发放,一年一评(十月评选)每人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各年级(包括大一新生)在校生。

额度:分春秋两学期发放。一年一评(9~10月申请),有4300元,3300元,2300元三个档次



2 学校奖助学金

学校奖学金:院长奖学金按学年评定,奖励6000元/(人·学年);一、二、三等奖学金按春秋两学期评定,一等奖600元/(人·学期)、二等奖学金450(人·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人·学期)。


出国(出境)奖学金:勤奋学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全额奖励境外交流学习(已资助50余名在校学生新加坡、韩国、美国、英国、德国进行短期交流学习)。


企业奖学金:多家企业在学院设立奖学金,金额为2000~3000元/人/年


“爱心100%”阳光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每年11月评定,金额为1000元/人/年


3 其他资助政策

(1)学费减免

适用对象:因经济条件所限,缴费学费有困难的各年级(包括大一新生)在校生,如残疾大学生、建档立卡困难生、其他特别困难学生。


补助指施:从2014年秋学期起,全面免除残疾大学生学费;从2016年秋学期起,全面免除江苏省属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显示已脱贫的学生将不享受该改策);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可分别获得减1/4额度的学费。


伙食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大一、大二)在校生,每年9~10月评定,每人每月200元。

(2)勤工俭学

岗位:各年级(包括新生)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薪资:15.5元/小时(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