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减免
适用对象: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各年级(包括大一新生)在校生,如残疾大学生、建档立卡困难生、其他特别困难学生。
补助措施:从2014年秋学期起,全面免除残疾大学生学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免除江苏省属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显示已脱贫的学生将不享受该政策)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可分别获得减1/4额度的学费。
伙食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大-一、大二)在校生,每年9-10月评定,每人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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