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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的政策有哪些?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12-24   浏览数:

 

六、其他规定

 

1.原则上奖励核发至二级(参赛)部门,由参赛部门根据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大小决定分配比例。分配方案需报分管院长审批。

 

2.未立项申请的竞赛获奖,由获奖项目的二级部门提交获奖等级认定申请表,由学校按程序进行认定。

 

3.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暂行,解释权归教学与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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