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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5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11-04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省厅通知,2016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以系列论文申请结项的,须提交项目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3篇,论文要挂项目基金号;研究(咨询)报告须2万字以上并附采纳应用证明或专家鉴定意见(附件5);

二、电子文档填写要求:

1、2013-2015年以来立项尚未结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指导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统称“一般项目”)。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初审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不参加年度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2、2012年及以前立项的,今年必须结项,填《项目结项报告书》,如不能结项教育厅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3、2013年、2014年立项,今年要结项的,填《项目结项报告书》;

4、2013年、2014年立项,今年不结项的,填《年度检查报告书》+《项目变更审批单》;

5、2015年立项的填《年度检查报告书》。

6、结项的项目还需填写附件6和附件7。年检的项目还需填写附件3和附件7。

注意:PDF格式表单填写完成后,根据省厅要求,请按照原文件提示修改文件名称。

三、纸质材料制作要求:

1、结项课题:

包括《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研究成果复印件共2套,按序A4双面印制,装订成册。

2、延期课题:

包括《年度检查报告书》、《项目变更审批单》各1份。

3、年检课题:

《年度检查报告书》1份。

四、报送要求:

请各位老师在11月25日之前将电子文档打包发给教学与科研处廖海老师,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教学与科研处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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