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函[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部门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二)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二级部门要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教师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实训室
三、检查时间
 
  
   |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部门 | 
  
   | 1 | 4月14日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 2 | 建筑工程学院 | 
  
   | 3 | 商学院 | 
  
   | 4 | 4月17日 | 微电子学院 | 
  
   | 5 | 智能工程学院 | 
  
   | 6 | 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 | 
  
   | 7 | 艺术设计学院 | 
 
四、检查内容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相关项目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