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5月12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组织党员教师赴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展警示教育现场学习活动。通过旁听真实案件庭审、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活动中,党员教师全程旁听某国有事业单位助理研究员受贿案审理,深入了解涉案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行为。党员干部直观感受法律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惩处,深刻认识到权力滥用对个人和集体的危害,进一步强化了严守党纪国法的思想自觉。
案件旁听结束后,党员教师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围绕受贿罪构成要件等展开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表示,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律底线,坚决杜绝科研经费管理、教学评估等领域的廉政风险,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过真实案例的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锤炼,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院政治生态、推动师德师风与教学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学院党总支将持续创新教育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服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冯莹,审核:高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