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产业学院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20-04-27 点击数:

苏信院〔2019〕43号

关于印发《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产业学院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产业学院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6月17日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产业学院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为了加大产教融合的力度,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增强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和行业产业发展的能力,探索建设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产业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产业学院是依托学校现有优势专业群,以服务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区域经济相关产业集群发展为宗旨,与产业集群所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一流企业等合作,搭建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及培训为一体的实体性职业教育平台,是深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其目的是实现产教同频共振,缩短供需落差和学用落差,实现共建共赢。

二、产业学院一般为非独立法人机构。鼓励二级学院在多元化办学的体制方面做积极探索,继而成为独立法人机构。产业学院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产业学院院长实行“双院长制”,一般由产业学院所在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合作单位负责人共同担任,执行院长可由产业学院所在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担任,负责产业学院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产业学院的合作单位应有产业经济实体参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人才需求或技术需求;为合作专业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数不低于毕业生就业人数;为合作专业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数不低于学生实习人数;能够承接学校科研成果的转移与孵化;能够投资或捐赠共建产业学院。

四、产业学院可以采用二(多)元投入的方式,学校以教育教学服务、师资、教学标准、办学场地、实验实训设备等形式投资;合作方以资金、校外办学场地、实验实训设备等形式投资或捐赠,投资或捐赠的总额不限。学校的收益包括提高双师队伍水平、学生培养质量、社会美誉度、社会服务能力及培训的获利资金等;合作方的收益包括获得毕业生、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成果和培训的获利资金等。同等条件下,在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学校优先选择合作方提供的教育教学服务。

五、产业学院的依托专业群须为校级及以上重点(品牌)专业群等。产业学院的合作专业(设置)须符合产业发展的需求,合作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确定教育教学内容,共同编写教材。

六、产业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采用“共建、共享”的混编模式,双主体考核,按协议约定付酬。原则上“共建、共享”的教师人数不低于合作专业教师总数,其中,企业兼职教师占比>20%,包括提供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导师。

七、 产业学院的党、团及学生工作,由产业学院依托的二级学院统筹,不再独立设置相关机构。相关工作的投入,纳入办学成本核算。

八、产业学院的成立必须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协议条款中须明确双方投入与收益的比例分成。重大的投入与支出合作双方按照各自办事议事规程执行。

抄送:校领导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 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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