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人事处提供的全院教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人员类别、部门、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以及相关津贴标准,负责审核、编制工资计算表,并按时发放。
2、负责在工资、薪酬中办理代扣代缴业务,完成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
3、定期与学院人事部门共同核对教职工、离退休人数、工资标准以及相关津贴的工作。
4、做好工资档案的装订和归档工作。
5、编制工资、薪酬方面的记账凭证,交复核人员复核记账。
6、按有关规定做好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汇缴及支取工作。
7、负责工资、薪酬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