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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捐赠赞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6-05-11   浏览数: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捐赠赞助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接受捐赠和赞助是学院筹措教育经费的重要渠道之一,学院鼓励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广泛争取海内外组织和个人对学院进行捐赠和赞助。学院将按照捐赠赞助方的意愿,安排资金使用方向,以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任何以学院名义接受的捐赠和赞助,必须经过学院批准,捐赠赞助协议必须以学院的名义签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和处理对学院的捐赠赞助款。收取的捐赠赞助资金必须交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核算,并开据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这部分收入截留、挪用和私分。

第四条学院接受的捐赠赞助资金属于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学院财务处对不同捐赠赞助项目应分项核算,从严控制资金使用。如捐赠赞助方已指定用途,应按规定用途使用;如捐赠赞助方未指定用途,则由学院统筹安排使用。

第五条各部门要加强对捐赠赞助资金使用的管理,充分发挥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益。凡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造成捐赠赞助资金流失和浪费的,学院将追究该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六条对积极协助学院引进捐赠赞助资金的组织和个人,学院将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赞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八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