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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投标资料费、保证金收支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5-18   浏览数:

为贯彻执行学校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勤俭节约,开源节流,减轻学校负担,参照兄弟院校做法并进行梳理和归纳,做到有章可依,特制订本规定。

一、基建处通过工程和材料、设备招标而收取的资料费、投标保证金等,均按本规定进行收支管理。

二、收费标准

1.招标资料费:

(1)小型工程招标资料费50元/单位.招标文件;

(2)大型工程招标资料费200元/单位.招标文件;

(3)材料、设备招标资料费100元/单位.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1)1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投标保证金500元/单位;

(2)10万元以上小型工程投标保证金1000元/单位;

(3)10万元以下材料、设备投标保证金200元/单位;

(4)10~20万元材料、设备投标保证金500元/单位;

(5)20万元以上材料、设备投标保证金1000元/单位。

三、凡涉及本规定而收取的有关费用一律上缴学院财务处,全部入帐,并开具学院统一规定的票据。

四、所收取的资料费一律不退,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中标单位愿意不退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退。

五、凡涉及本规定而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支出范围为:

1.因工程建设需要日常对外联系所发生的礼品等公关费;

2.工程管理人员的节假日日常加班补贴(50元/人·天)、劳动保护费(如夏季防暑降温费等补贴)、野外工作通讯费用补贴等费用;

3.处内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费用补贴;

4.参加省、市、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费用补贴;

5.重要节日职工福利费用不足补贴。

六、凡涉及本规定而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支出,必须符合学院有关财务制度,履行相关报支手续,经处长审批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核批准。

七、本规定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