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临近岁末,2018年度的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上级部门对高等学校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借款清理
(1)对于各部门或个人经办的各种借款,请于12月10日前办理还款。当年度预借的款项,请经办人在当年办理还款报销手续。
(2)从12月10日起,教职工的预借款项都经公务卡支出,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财务处将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在本年12月10日前,将各位教职工的公务卡办理到位。
2.款项支付业务
(1)根据合同要求已到期的各类应付款项,请各部门持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在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2)2018年采购设备、购买低值易耗品、工程维修等业务还未办理付款的,在办理完验收、审核等相关手续后,请于12月15日前办理付款业务。
3.票据(发票、收据)清理
(1)2018年在财务处已预开的各类票据,款项尚未到账的,请经办人及时催促,在12月15日前办理结算;款项无法到账的,将停止办理预开票业务,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承担。
(2)为保证各项收入及时入账,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预开票据业务,2019年1月8日起恢复。
4.学费收缴
各二级学院“学费收缴率”统计日期定为12月31日。
5.校内结算业务
文印纸张办公用品的领用、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实习等租车费用、各处室公务用车费用等各类项目经费的结算工作,请相关部门与各二级学院、处室结算,并于12月15日前将所有结算资料送交财务处。
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对工作
结合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请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完成年末盘点工作和折旧摊销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固定资产盘点表、折旧和摊销表提交财务处,与财务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7.材料仓库核对工作
请涉及材料仓库管理(教材、办公用品、医药药品等)部门及经办人员完成年末盘点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存货盘点表送交财务处,与财务核对存货账面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8.加快财政专项资金使用
请各部门加快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对2017年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2018年末剩余资金不再结转,财政将全部收回,请相关部门加快使用。
9.部门经费年末使用及考核
请各部门节约使用本部门公用、交流等相关经费,以保障部门刚性支出,绝不允许超支。对于最后一个季度列支费用超全年经费50%的视为突击花钱,将减少下一年度部门经费预算分配数。
10.财务处对外关、开账时间
财务处于12月20日起停止对外报账,集中进行年终账务清理和结算。
基于2019年将全面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财务处于2019年1月15日正式开账,恢复财务报销业务。
提醒: 涉及“内涵建设”、“设备购置”、“基本建设”、“大型修缮”类项目经费的使用,国库财政资金一般于2019年3月下达,敬请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留意,并做好报账前的相关准备工作,规划好资金的使用。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谢谢合作!
财务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