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
一、纪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校纪委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
2.负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内部巡察工作;
3.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
4.负责对学校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教职工进行廉政教育,组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涉嫌违纪及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的信访举报;
6.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员遵守纪律情况、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依据权限提出纪律监察建议和问责建议;
7.负责建立和管理干部廉政档案;
8.负责审理学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立案审查的违纪违法案件,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
9.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网站建设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巡察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2.统筹谋划校巡察工作,牵头组建巡察组,并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3.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协助、支持巡察工作,落实好学校协同监督工作机制;
5.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7.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网站建设等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调查室
审查调查室职责
1.负责承办党员涉嫌违纪或监察对象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开展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2.负责按照职责权限,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开展问责,或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3.负责向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4.负责一般性谈话室的日常管理,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
5.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网站建设等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