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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1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01-26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1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2016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育厅申报通知见本通知附件

网址:http://www.ec.js.edu.cn/art/2016/1/26/art_4267_187883.html

二、项目类别:

2016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3类: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含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含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

4.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申报学科范围及申报条件

有关申报学科范围及申报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教育厅通知。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人资格要求为: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开放,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重大项目的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人必须为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人必须为一线从事外国语教学的教师。

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江苏高校外国语教学研究会提供专题研究经费,面向全省高校开放;其他基金资助项目和资助类专题研究项目仅向省属普通高校开放(部委属高校、市县属高校、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校、成人高校及独立学院不能申报);基金指导项目和学校自筹经费资助类思政专题研究项目面向省内所有承诺给予经费资助的高校开放。

3.各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基金项目及专题研究项目不得跨类兼报;申报基金资助项目、资助类专题研究项目的,可同时选择兼报基金指导项目、自筹经费类专题研究项目(高校不承诺给予经费资助的除外)。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2)在研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在近3年因各种原因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报。

(6)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院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申报限额为: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项。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限额为: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5项。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每校限报8项,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每校限报2项。

五、申报办法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一份交至教学与科研处廖海老师处,另将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至一点通。

未尽事宜请与廖海老师联系,13861831152/8116(内线)。

预祝大家申报成功!

教学与科研处

2016/1/26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