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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02-28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通知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jssghb.cn/zytz/tz20160225.htm

1.请学院有意申报者认真学习附件中《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两份文件,认真填写《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或《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注意不可重复申报近两年已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

2.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我院限报1项;其他类别限额另行通知,由学院根据限额择优推荐报送。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根据《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以招标和委托方式进行研究,重大课题不能改题目,评审时需现场答辩。

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重大招标课题

1. 我国教育2030年发展目标及推进战略研究

2.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与推进策略研究

3. 高等教育强国的内涵、标准、实现路径和监测指标研究

4. 中国与OECD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及发展趋势比较研究

5. 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研究

重点招标课题

1. 人才培养模式的国际经验及改革研究

2. 社会变迁进程中青少年价值观的发展与影响机制研究

3.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研究

4. 艺术教育综合改革研究

5. 学前教育中长期发展目标及推进策略研究

6. 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内涵、标准、实现路径和监测指标研究

7. 特殊教育中长期发展目标及推进策略研究

8. 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战略研究

9. 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10. 国家学历资历框架研究

11.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评价体系与推进战略研究

12. 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战略目标及政策研究

13. 我国与发达国家的教育信息化比较和推进战略研究

14. 健全教育投入长效机制研究

15. 中国新时期教育改革30年(七五至十二五)反思性研究

3. 申请资格: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4月2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4. 申报人须认真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其中:

①重大课题申报人填写《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

②其他课题申报人填写《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

③请申报人同时报送《申报评审书》、《申报评审活页》、《申报汇总目录》的电子版本。

5.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30-5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6.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4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7.请各部门组织教师申报,按照要求将所需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稿报送至教学与科研处廖海老师处(行政楼207办公室)。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

预祝大家申报成功!

教学与科研处

2016.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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