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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 2021-03-26 12:23:42 |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7 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各高校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申报,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 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

4. 创新团队成员应在 8 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 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名额

我校限报1个。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已立项校级科研团队。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创新团队须按照《2021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并填写《2021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6 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

申报材料一式六份(A4 纸双面打印),连同《汇总表》一式两份,于2021年4月19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行政楼433)。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

联系人:华妍芳  内线电话:6645。

 

科学技术处

2021年3月26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