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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 2020-04-02 12:44:45 |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组织参加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共设三类奖项:

1.决策咨询奖

主要奖励为教育行政决策咨询而开展的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政策研究、调查研究、比较研究等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2.理论创新奖

主要奖励对认识教育规律、促进学科发展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有显著引领作用的优秀理论成果。

3.实践探索奖

主要奖励对解决具体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有新思路、新对策,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显著应用和推广价值的优秀实践成果。

三类奖项合计设置特等奖20项、一等奖80项、二等奖200项左右。

二、成果形式

成果主件以文本形式为主,主要包括三类:

1.专著(论文)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包括理论普及读物,但不含个人文集)、学术论文(系列论文或单篇论文均可)。

2.编著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系统性、资料性、工具性等特点的著作和文章,包括辞书、年鉴、史志、研究综述等。

3.调研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有证据证明所提观点和建议已被行政部门采纳,或者已被转化为行政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翻译、编译作品暂不列入本次评奖。课题结题报告、教材、教参、教辅等可作为成果辅件,附在上述三类成果之后。

三、成果认定

1.成果内容认定

⑴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为主,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无著作权纠纷。

⑵非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只要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观点和建议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成行政决策),且无著作权纠纷也可以申报;

⑶已获全国、省部级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2.成果作者认定

⑴成果独著者在江苏工作;

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第二作者在江苏工作;

⑶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

3.成果日期认定

⑴所有成果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

⑵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⑷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 申报材料

包括《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成果主件、成果附件。

⑴所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由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纸质稿一式五份,电子稿一份)。三类奖项有不同的申报评审书,请申报者根据自己的成果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评审书。一项成果只能申报一类奖项,不能三类兼报。

⑵成果主件与附件(纸质稿一式五份)。

2.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

材料递交地址:行政楼433办公室,电话:0510-83296645。

 

附件1: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须知

附件2: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决策咨询奖)

附件3: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理论创新奖)

附件4: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实践探索奖)

附件5: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2日

 



附件1: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须知.doc


附件2: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决策咨询奖).doc


附件3: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理论创新奖).doc


附件4: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实践探索奖).doc


附件5: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