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等学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开展申报工作。详情见附件。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人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和说明,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凡存在以上违规行为及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科研不诚信名单。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为在岗教师、校内专职人员,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在职专职人员,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非本单位专家作为课题组成员。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与规范,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协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在高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②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课题;③出版或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论文。重点课题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2)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在高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领域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①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或科级(含)以上行政职务;②主持或参与过厅局级(含)以上或省级(含)以上一级社团科研课题;③出版或发表过有关著作(含教材)或论文。
3.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课题的,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4.学校可申报不超过5项。
三、材料要求
1.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活页(一式四份)。文件名均以“课题类别-课题名称-单位名称”方式命名。
2.部门签字盖章的《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和PDF签字盖章扫描件)。
3.《科研项目(课题)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PDF签字扫描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部门审核汇总后,于9月14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科技处一点通;9月15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41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卜老师 电话:0510-83296721(内线7115)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科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