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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器材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5-12-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体育器材主要保障我校体育教学、课外体育、运动队训练、体育竞赛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活动使用。为加强体育器材管理,规范使用程序,提高利用效率,根据《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苏信院财〔2020〕9号)《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修订)》(苏信院财〔2023〕6号)《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部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苏信院财〔202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体育器材包括体育教学器材、运动队训练器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器材和体育竞赛器材。

第二章器材申购

第三条体育器材申购遵循“安全、实用、够用”原则,品牌以国产品牌为主,数量以报废量和库存量为依据,统计分析后确定申购数量。

第四条体育器材申购,在每年末由主讲教师、运动队教练、国家学生体质测试中心、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依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购计划,报体育教研室审核,经基础部体育部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立项批复。

第五条体育器材采购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

第三章器材存放管理

第六条体育器材须经部门纪检委员、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副)、器材管理员等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入体育器材室存放。

第七条器材管理员主管体育器材,负责执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并参与新购器材的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登记和入库,建立体育器材汇总清单。

二、对入库体育器材,应按相应的体育教学需要分类存放。

三、负责器材室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等工作,室内无人时锁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负责器材借用管理。

五、保持器材室内卫生,保持清洁。

六、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第四章器材借用管理

第八条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器材管理规定,体育器材借用需办理手续,按期归还,损坏须按同等价格、品牌、质量实物赔偿。

第九条体育器材借用,需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一、体育教学器材借用:教学所用器材,须任课教师或指定学生带证件签领,下课及时归还,教师课前、课后要进行清点,严防器材丢失。

二、运动队训练器材借用:训练所用器材,须带队教练或指定学生带证件签领,使用后由教练或指定学生负责及时归还,教练训练前、训练后要进行清点,严防器材丢失。

三、竞赛器材借用:校级大型体育活动或赛事,由裁判长或器材管理员完成借用手续。

四、各院、工会、校团委和学生会开展学校体育活动借用体育器材,须借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经基础部体育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第十条原则上,学校体育器材、设备不对校外单位借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借用体育器材,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正式借用手续。

第五章器材报废管理

第十 易耗品报废由器材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填写《体育器材(易耗品)报废申请表》,报体育教研室审核,经基础部体育部签署意见后,完成报废手续。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体育器材报废,由器材管理员根据报废年限和实际使用情况申请报废,经基础部体育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本规定由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体育部负责解释。

基础部体育部

2023年9月

体育器材(易耗品)报废申请表

申请部门: 年 月 日

申请人


报废清单

器材名称

数量

报废原因

备注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体育教研室意见


部门意见


(本表一式三份,部门、体育教研室、器材室各保留一份)

上一条: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体育素养考评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