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根据《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5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教学规范组织实施和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质量管理处与教务处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一、工作原则
本次检查坚持查改结合、以查促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定性检查与定量检查相结合、过程检查与结果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专项检查内容
1.2022级、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中本学期各类课程实施情况(包括课程开设情况、课程标准制定情况、教材选用情况、授课计划制定情况、教案准备情况、任课教师安排情况、课程考核情况等)。
2.2022级、2023级课堂教学情况。
三、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督查由自查和核查两个阶段组成。
1.自查阶段(4月8日——4月26日)
每个二级学院对开设专业进行全面自查,其他教学单位对开设课程全面自查。各二级教学单位对2022级、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逐项自查,层层把关。
4月24日,质量管理处组织抽签,确定核查的专业(课程)。
4月26日前,各二级教学单位将核查专业(课程)的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质量管理处一点通邮箱:
(1)教学材料。各二级学院提交核查专业本学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本学期前八周)。其他教学单位提交核查课程(涉及核查专业)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本学期前八周)。教学材料文件夹目录见附件1。
(2)《XXX专业课程实施情况自查表》(附件2)。二级学院填写核查专业本学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相关信息。其他教学单位填写核查课程相关信息。
(3)自查报告。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包含自查工作组织情况、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2.核查阶段(4月29日——5月24日)
由质量管理处、教务处组成工作小组,在各二级教学单位自查基础上,采用查阅资料、听课、访谈等方式对其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核查。5月24日前,撰写反馈报告,报告中包含对二级教学单位自查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文字、截图、数据等形式进行描述和说明)、改进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自查方案,明确分工,夯实责任,以对学生、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查严查,总结盘点收获、检视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推动学校管理和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
2.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本着以查促改,注重实效原则,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禁“走过场”。杜绝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推动不力、自查不认真不彻底、弄虚作假等问题。
3.参与核查工作的老师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严谨负责的态度逐项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给出意见和建议,按时提交反馈报告。
4.学校将根据二级教学单位自查工作组织情况及自查和核查结果,对二级教学单位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作为教学质量考核依据之一。
质量管理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