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完善听课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苏信院教〔2025〕4号)、《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管理办法(修订)》(苏信院教〔2020〕12号)文件要求,请各类听课评教人员于2025年6月20日前在教学质量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录入评教结果。
质量管理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