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修订)
发表者:本站编辑  |  发布时间: 2021-06-03 15:00:05 | 浏览数:
  

为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火灾报警、灭火、疏散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稳妥地疏散人员和物资,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

学校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工作职责:

1.平时负责指导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宣传、培训、演练工作;

2.战时指挥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3.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灭火行动组

组长为保卫处处长,成员为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学校义务消防队和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组织校内消防力量开展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工作;

2.迅速与市消防救援支队或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取得联系,配合消防官兵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三)通信联络组

组长为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保卫处等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联络有关部门、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

2.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四)疏散引导组

组长为学生处处长,成员为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引导火灾区域的人员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2.负责重要物资的转移、看守工作。

(五)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为后勤处处长,成员为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纪委办、学生处、保卫处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及秩序维护;

2.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联系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3 . 消防救援车辆引导。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为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成员为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切断非消防电源、煤气开关,保障救火水源、现场照明及其它所需物资的供给;

2配合疏散重要物资、设备。

二、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一)报警

1.火灾的分类及处置

(1)火险:没有发现明火燃烧,但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发现人员要向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保卫处应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火险的部门进行调查,并划定责任,要求限期整改隐患。

(2)火警:发现明火燃烧,周围人员利用现场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控制火势,将其扑灭。现场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报保卫处。保卫处应对火警情况进行调查,划定责任,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3)火灾:发现明火燃烧,周围人员利用配备的消防器材难以控制火势,火势蔓延速度快,形成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保卫处和学110值班室报警。接报后,学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挥各工作组按照预案迅速开展工作。

2.报警电话

发生火灾时在场发现人员应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校园110(外线051083294110 ,内线1110)、 “119”消防救援电话。

3.报火警时的要求

(1)沉着镇定,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或立即报告老师。

(2)讲清失火部门和部位的名称、地址、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部门和电话号码。

(3)报警后,事发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在场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

(二) 接警

1.学校园110值班室及保卫处接警时,应注意查明报警的有关情况,并迅速向学领导报告,根据火灾程度拨打“119”火警。

2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人员、保安队(义务消防队)、火灾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发生火灾时,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首先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如有人员被火围困,应立即组织抢救。具体措施如下:

1.火场寻人。主要方法有火场呼唤和深入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果通道被堵塞可迅速拆除门窗或墙壁;遇到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筒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2.火场救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对伤残人员或行走不便的人员应采用背、抱或抬出火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二)其次应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疏散时,要先疏散易燃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贵重设备及物品等;

2.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资形成新的着火点;

3.人员、物资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应听从消防救援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工作要贯彻“速战速决和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坚持“先控制,后消灭”的灭火原则,根据不同火灾的特点,采取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分片消灭等灭火方法,有效地扑灭火灾。具体程序和措施如下:

(一)灭火行动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此时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统一调用,事后由学补充);

(二)灭火行动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包围,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指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听从消防救援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消防救援部门未到火场前,如果火势已扩大,在场人员无力将火扑灭时,指挥部要积极组织人员,采取有力措施阻止火势扩大蔓延;

2.切断着火房间(或楼层)的分路电源;关闭通风管道和门窗;打开排烟阀门、安全疏散梯口和各种救生设备;利用广播派人组织、引导火场内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以避免人员乱跑乱跳、挤、压、踩等造成伤亡;

3.消防救援部门到场后,应主动向消防救援火场指挥员介绍火场情况。如燃烧物质、有无人员被困、重点保护部位、灭火供水情况及灭火中要注意什么问题等;

4.全人员要自觉服从消防救援指挥部的指挥,积极配合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5.维护好火灾现场周围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以便消防人员灭火。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通信联络组

1.通信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工作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将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工作组;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部门支援的联络工作。

(二)安全防护救护组

1.安全防护人员

(1)安全防护人员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灾区周围停放的车辆和障碍物;

(2)指派人员到校门、路口引导公安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防止余火复燃;同时立即划出警戒区域,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在警戒区域内活动或拆除、移动任何物品,破坏火灾现场,要确保火灾现场内各种物质燃烧后的状态;

(4)等待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2.救护人员

(1)救护人员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

(2)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拨打“120”救护。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有关人员应特别注意大风天气、夜间、电气、有毒气体、化学危险品等特殊情况下的火灾扑救事项,必须分清不同情况,区别采取有效的火灾扑救方法的措施,确保安全;

(二)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准确的向保卫处或 “119”消防救援电话报警。一旦发生火灾,事发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主动参加灭火工作;同时,必须做好人员安抚工作,确保本部门安全稳定;

(三)保卫处应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防不法人员乘机破坏、捣乱和作案,确保校园治安秩序;

(四)校内各二级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部门(部位)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本部门的灭火和人员疏散组织机构并报送保卫处备案。一旦发生火灾,校内各部门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及部门其他相关人员要主动配合,通力合作。

 

七、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