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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一、处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行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落实工作。

3.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4.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决定和处理本处大项工作和问题。

5.负责归口管理经费的申报及开支的审批或审核工作;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登记入账、资产清查、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处置等日常管理的审批或审核,确保固定资产完整、安全。

6.制定学校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的年度采购计划;做好学校各类物资、修缮改造工程、服务等采购与招投标审批或审核工作

7.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8.参与学校大型资产投入项目的论证、验收等工作,对投入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学校新建房屋的竣工验收,接收房屋及相关资料,负责其分配使用等工作。

9.负责组织对全处人员进行工作作风教育、廉政教育、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建设一支精干、高效、专业、廉洁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处长(助理)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协助处长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招投标中心工作。

2.贯彻落实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负责招投标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3.建立和完善学校的评标专家库,制定和实施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工作。

4.建立和完善学校的供应商库,组织实施对潜在供应商的评价、考核和档案管理工作。

5.参与学校大型资产投入项目的论证、验收等工作,参与学校新建房屋的竣工验收。

6.负责协调和组织大型采购项目的校级验收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建立健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投标档案。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有资产管理及综合秘书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法律和法规,执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兼任综合秘书、档案管理员、网站管理员。

2.负责部门公文的收发、传递和督办,做好本部门内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和保密安全工作,负责部门印章的管理、会议安排、会议记录及资料整理等。

3.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清查系统等平台和部门网站维护及信息更新工作。

4.负责学院房产、地产、各类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建账和总账管理工作,做好固定资产增、减、报废、报损及调拨后的帐务信息处理与报批工作,按期做好“月结”,确保财务账与资产账相符。

5.负责学院各类固定资产报表的数据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

6.负责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审核和立卷归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实验(实训)室与设备维修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实训室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和仪器设备维修工作;

2.定期对各实验实训室及仪器设备进行抽查或检查,并做好记录;

3.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指导、督查全校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对日常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记录;

4.负责实训室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

5.协助和指导二级单位实训室管理员做好低值易耗品(实训耗材)管理工作;

6.参与实验(实训)室、大型采购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固定资产工作的政策、法规,执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归口管理。

2.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一级账户并加强管理;组织并参与学院固定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清产核资活动,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的入库、验收、调剂、处置等工作。

3.指导资产管理人员对学院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贴标张贴等工作,定期对学院资产设备的账、物、卡进行核对抽查,确保账实相符。

4.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办理报废资产交接与回收手续。对学院闲置资产物资组织调剂、处置、或改造(开发)后再利用,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与共享优化配置。

5.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6.做好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工作。

7.参与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8.做好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处置资料的整理、审核和立卷归档工作。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房产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学校的有关房产管理及房改的各项法律和法规,制订全校房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校公用房管理,建设并维护学校公用房产信息系统,定期进行房产使用清查,提高公有房地产资源的配置效率;  

3.规范公有房产的使用管理,做好房产资源调配,规范学校各类门牌,征集汇总公有用房年度大修计划,提高房产使用周期;

4.  按照《教职工周转房使用管理办法》做好周转房使用管理;办理、协调进(出)户过程中的各种手续,做好租赁费的收缴。

5.  负责“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和煤气管道改装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

6.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型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办理移交及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7.负责学校有关房产产权、公房产籍管理和公房档案的归集;办理房屋产权及相关事宜。

8.负责全校房产搭建、装修及施工的审批与涉及违章项目的查处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招标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校有关招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具体负责招标管理工作。

2.负责办理学院的政府采购项目报批,做好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管理协调工作。

3.协助并监督招标代理公司的招标工作,做好标书的起草或审核以及合同的起草或审核等工作。

4.负责设备类和服务类项目的招标及合同审签工作。

5.负责协调已采购货物的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6.负责货物质保期内的退换货、维修、索赔等相关事宜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采购管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的各项法律和法规,执行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兼任部门安全管理员。

2.负责办理学院的零星物资询价采购和网上竞价采购工作。

3.负责招标信息网维护,发布招标信息、中标公告。

4.配合组织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会。

5.负责潜在供应商的信息库建设,并对供应商的信用进行评价;

6.负责年度采购项目信息汇总、统计等工作。

7.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档案的收集、整理、审核和立卷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