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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召开2011年度物业管理工作部署会议
日期: 2016-05-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3月10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召开了2011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部署会议,会议总结了2010年全市物业管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分析了当前行业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了2011年全市物业管理重点工作。王莙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市物业协会负责同志及各区县房管局局长、主管局长、物业办主任及部分工作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王莙副局长在讲话中对2010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各区县局支持物业管理工作表示感谢,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理性认识,分析形势,找准工作的新定位。从目前看,物业管理行业面临喜忧参半的形势,市委、市政府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作为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全国将举办物业管理30周年庆典活动,彰显行业作用将掀起新高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全面实施,开发建设单位对物业管理支持力度将减少,国家要求企业不断提高员工工资在一次性分配中的比例以及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保险基数不断上涨趋势对行业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同时行业自身专业优势尚未显现,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质疑还依然存在。因此,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把握形势、找准行业定位,要更加关注和扶持行业健康发展。二要关注重点,加强监管和协调。一是关注物业管理矛盾调处中发挥各方联动作用。各区县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市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着力推动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尽快落实村(居)、街道(乡镇)和区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并做好调解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工作。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广大业主、物业企业了解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物业管理纠纷的职责、调解程序、调解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增强对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强化纠纷调解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关注辖区内企业和项目的监管,坚持日常巡查工作,利用通报机制规范企业服务行为。三是关注旧楼区管理服务良性发展,加强对管理单位督促,维护整修成果。四是关注维修资金的追缴工作,形成部门、区县联动,全力做好政策有效期内的追缴工作。五是关注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研究和引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要夯实内业基础建设,强化区、县物业办队伍建设,提升指导行业的综合能力水平,同时要提高工作执行力,切实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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