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密落实省教育厅、无锡市安委会、无锡市教育局的相关工作部署,全力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无虞、秩序井然,现就各部门、二级学院(部)需切实抓好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责任体系
清明小长假临近,师生出行频次增加,各类风险隐患随之增多。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务必提升思想认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扎实地落到实处。精心谋划、细致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各项安全管控举措,明确责任主体,保障广大离校及留校师生的假期安全。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应专门针对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展开研究部署,科学研判安全风险,精准把握风险防控要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策略,并确保宣传教育到位。二级学院尤其要针对师生安全出行及留校安全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守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化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需采用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扎实开展节假日前安全教育工作。以外出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诈骗、心理健康等为重点教育内容,强化警示提醒,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针对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及打工的学生,要着重加强法制安全教育,防止其陷入就业陷阱、参与非法传销或非法集会等。持续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教育、禁止帮信行为教育以及 “无诈校园” 创建工作,避免学生遭受诈骗或触犯法律。
强化对校园网、“两微一端”、课堂论坛、学生社团、校园报刊和广播电视等的规范管理,坚决杜绝有害信息侵入引发敏感事件。通过多样化形式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与自救互救能力。
三、狠抓工作执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治
节假日前后,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精准落地,各部门、二级学院(部)需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边检查边整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与防范措施。重点围绕学校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治安防控、用电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保卫处要强化学校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全时段安全巡查,切实做好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图书馆、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室、机房、配电室、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部位,燃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等重点设施,以及电梯、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四、聚焦关键领域,强化校园安全风险管控
(一)预防为主,筑牢校园安全首道防线
保卫处要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校门进出检查、盘问、登记等工作流程,做到关口前移、源头防范,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严格办理访客进校登记手续,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实行实名登记,由报备人负责,访客登记后需经被访人签字确认方可入校。门卫要对访客和车辆进行仔细盘查,严禁危险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校园,确保校门通行顺畅、秩序良好。加大校园治安巡防力度,建立与属地公安机关的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提升师生安全感。
(二)全面加强防火防盗巡查,守护财产安全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高层建筑、宿舍、实验实训室、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园施工单位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强化消防安全巡查,确保消防安全无死角。
师生离开寝室前,应关闭所有电源开关,整理好个人物品,锁好储物柜、箱包及非机动车,随身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首饰等贵重物品,切勿在寝室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垃圾、使用明火。离开办公室、寝室时,务必锁好门窗,做到人走断电、断水、关气。假期出行时,妥善保管财物,避免携带大量现金,确保行李时刻在视线范围内。食堂、驻校经营户假期歇业的,应关闭水、电、气,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各部门要做好清明祭扫友情提醒。
(三)深化电信网络诈骗及抵制帮信违法犯罪教育
全体师生要高度警惕,防范各类诈骗,远离传销及疑似传销活动。谨慎选择兼职,避免卷入劳动纠纷。收到中奖、传令或消费单等可疑信息时,切勿轻信,应先向有关部门核实,注意保护个人财产安全,防止上当受骗。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严禁师生参与帮信违法犯罪。
(四)加强防溺水教育,保障假期安全
清明时节,气温逐渐升高,部分师生可能前往河流、池塘等地游玩,溺水风险增加。各部门、二级学院(部)要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教育、早防范,反复强调,切实提升师生离校期间的自我保护意识与安全素养。各学院要加强家校联动,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监管,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五)强化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要重点做好集体外出活动及节假日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集体出行需做好流程申报并制定应急预案。教育引导师生珍爱生命,拒绝乘坐 “黑车”,严禁学生私自组织包车业务。相关部门要落实校车及租用车辆的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做好校车日常维护保养与技术检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提醒师生在外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六)加强管理,做好外来人员管理与后勤服务保障
节假日期间,所有在校工作、活动、居住人员要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安保人员的询问、检查。加强校园建筑和施工安全管理,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 的原则,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各部门、二级学院(部)若有实训室建设施工改造、教学、技能培训、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等工作安排,请于 4 月 3 日前报保卫处备案,保卫处将安排保安做好巡查与安全监管。
后勤与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对学校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障假期安全运行。后勤与基建处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五、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值班管理与信息报送
院长办公室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依照学校相关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强化值班管理、检查与监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熟悉应急管理流程,严格按照值班与应急工作规定带班值守。清明假期要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