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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18-11-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文件精神和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双区协同、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信院[2018]104号)、《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千日修养,万人创星”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苏信院[20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业素质测评成绩和素质拓展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业素质测评成绩×60%+素质拓展测评成绩×40%。

学业素质测评是指对学生参加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限修课程(考试和考查)学习所作的评价;素质拓展测评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除需要完成必修、限修、选修课程学分之外的内容,主要测评学生在校的日常行为表现,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质、身心素质、职业素质、创新创业素质等五个方面的评价。

第二条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在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二章 学业素质测评

第三条 根据学期学生各科成绩,按下面的公式计算得出“学业素质测评成绩”:

学业素质测评成绩=Σ(课程学分×各科成绩)/Σ课程学分。

“各科”不包括选修课、重修课和补考课程的成绩(缓考成绩纳入计算,补考课程合格,仍以原始不及格课程成绩纳入计算);因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缓考的学生,在计算学年综合测评前参加缓考,按照缓考分数计算,未安排缓考其分数以60分计算;考试成绩若为等级制,转化为百分制时取中间值计算,及格为65分,中为75分,良为85分,优秀为95分,不合格以0分计算。

第三章 素质拓展测评

第四条 素质拓展测评成绩是学校“千万”工程实施的量化结果,具体分为三大模块:

第一模块“强基工程”,具体素质项目为“四讲”,即“讲政治、讲纪律、讲文明、讲学习”,采取民主评议与纪实累积减分相结合的方式,基础分为40分。评议结果占10分,每学期末依据“四讲”的基本内容,成立班级班团干部和学生代表(至少8人)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对本班每名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民主评议(附件1,2,3);纪实方面占30分,采用累积减分方式,最多减30分。

第二模块“追梦行动”,具体素质项目为“五爱”,即 “爱学习、爱实践、爱社团、爱锻炼、爱活动”,采取纪实累积加分,累积最高加60分(其中爱活动至少累积满3分,否则“追梦行动”总积分以“0”分计)。

第三模块“创星计划”,具体素质项目为“六创”,即“争创学习明星、争创创新明星、争创实践明星、争创学干明星、争创才艺明星、争创体育明星”,采取纪实累积加分。

素质拓展成绩为三个模块累积加分,加满100分为止。

具体评定细则见附表:《素质拓展分类与成绩评定细则》

第五条 素质拓展测评成绩的评定依托“千日修养平台”实施,此平台是由学校网上办事大厅集成江苏省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以下简称PU)的信息化系统,项目审核及相关组织工作由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负责,平台建设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项目开展由各承担部门负责,各二级学院“千万”工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二级学院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的规划指导和成绩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素质拓展测评成绩积分按产生的性质分为活动参与类和活动结果类,活动参与类学生可通过PU系统直接报名、签到、参与活动后获得规定的活动成绩;活动结果类由组织方或二级学院在系统中为学生直接认定或申请,分为减分和加分两类,减分类(认定类)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中申请登记,加分类(申请类)在PU系统中申请登记。

第七条 二级学院“千万”工程工作小组和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对“千万”工程各项活动和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与总结分析,并对认定成绩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成绩以“0”分计,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 在活动中,如组织方未能及时给予参加者PU签到记录,或在签到记录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从而造成学生个人成绩登记、录入、审查和认定不准确或不能顺利进行的,一经查实,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学生补发或扣除分数。有意作假者,按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第九条 因学生个人操作PU平台有误造成参与活动未能获得分数的,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核实予以补录,原则上时效为一周之内。

第十条 如学生出现转专业、留级等学籍异动,相应认定审核工作由异动后二级学院负责。

第四章 素质拓展环节成绩

第十一条 为将“千万”工程落到实处,学校将素质拓展环节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必修环节。大一至大二学年的4个学期,每学期须修满1.5个学分,4个学期共须修满6个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为便于操作和管理,将素质拓展环节成绩认定为素质拓展测评成绩,每个学期、每个学生形成一张素质拓展成绩报告单,并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二条 素质拓展环节成绩累积至60分为及格,同时,需要满足两个必备条件:第一,“强基工程”模块需累积满24分,否则该模块为不合格,“追梦行动”和“创星计划”两个模块合计需累积满36分,否则两个模块合计为不合格;第二,“追梦行动”和“创星计划”两个模块的成绩累积中,在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质、身心素质、职业素质、创新创业素质五个方面都需有成绩累积,否则两模块合计为不合格;“强基工程”模块成绩不合格或“追梦行动”和“创星计划”两个模块的成绩合计不合格,该学期素质拓展环节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及格,学期末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时统一以50分录入。

第十三条 该学期素质拓展环节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前两个月内参加补修,二级学院负责制定补修办法,补修分两类:第一,因“强基工程”不合格而不及格的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具体要求:(1)参加两次由二级学院组织的相关教育活动;(2)写一篇800字以上思想汇报;(3)参加6次由二级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满1小时记1次);(4)因阳光健康跑不合格的学生(仅针对大一学生)还需参加补跑,男生54公里/周,女生36公里/周,共补8周;(5)填写《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补修申请表(一)》(附件4)。第二,因“追梦行动”和“创星计划”不合格而不及格的学生,根据“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需参加由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填写《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补修申请表(二)》(附件5)。每年5月初、11月初二级学院将不及格学生补修认定申请表(附件4、5)及《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补修认定汇总表》(附件6)交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记60分,并录入教务系统,不合格的学生继续参加下一学期的补修。

学生在毕业学年的5月份仍未获得6个学分,素质拓展环节应重修,学生离校参加工作半年后,持用人单位半年(或以上)就业实践证明、用人单位评价意见和本人就业岗位人才素质要求分析报告(不少于800字),由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给予审核认定,方视为素质拓展环节重修合格。

第十四条 原则上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次日关闭“千日修养平台”系统中的登记功能。最后,各二级学院导出素质拓展环节成绩积分,各二级学院“千万”工程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由辅导员按教务处期末成绩登记的时间节点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第十五条 一学期内,学生出国(境)研习交流,研习交流期间的素质拓展环节成绩由海外教育学院和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根据学生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后予以认定,并填写《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出国(境)研习交流学生素质拓展成绩认定申请表》(附件7)。

第五章 测评结果的应用

第十六条 学业素质测评成绩、素质拓展测评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分别以同班级(或年级同专业)排定名次,作为推优入党、各级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作为推荐报考专转本、推荐就业单位等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各二级学院素质拓展测评(素质拓展环节)成绩的及格率作为各二级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2018年9月开始在全体在校生中试行,原办法与本办法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