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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有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2025-05-22    作者:     来源:     点击:

1、问:发展党员的总要求是什么呢?

答: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这一总要求,是2013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时提出的,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中作了明确表述。2014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再次强调了上述十六字总要求。

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六字总要求,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是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准确理解,全面理解。


2、问: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

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

1)关于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申请入党的条件,即党章第一条。二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即党章第二条。三是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即党章第三条。四是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即党章第四条。四个方面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党员标准的内涵。

2)必须正确理解政治标准的基本内涵。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信念坚定,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矢志不渝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二是对党忠诚,拥护党的纲领,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四是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关于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作了以下3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在党员标准上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二是在培养教育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三是明确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3)关于思想上入党,强调的是入党申请人从思想层面、灵魂深处认可党的纲领和章程,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美好前途抱有坚定乐观的心境和状态;愿意按照入党誓词的要求,兑现对党承诺;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等等。一名入党申请人经过严格的入党手续,经批准加入党的组织,成为一个共产党员,就完成了组织上入党的过程。但组织上入党并不代表思想上入党的完成,思想上入党是一个更加复杂和长期的过程,需要党员一生去践行。

3、问:发展党员的三个坚持是什么?

答:1、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

坚持慎重发展,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二是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停止发展。坚持均衡发展,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做到有控、有保、有减、有增,使发展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是坚持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统筹做好其他领域和群体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三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简单地分指标、卡比例。

2、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只有入党申请人从思想上考虑清楚为什么要入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时候,才能自觉自愿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如果申请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要求和约束自己,甚至可能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对尚无入党愿望和要求的人,无论社会声望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动员或强迫他们入党。他们只有思想上有了入党愿望和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体党员条件的,才能吸收入党。

3、坚持个别吸收原则

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3点:

1)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在发展入党时,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个履行入党手续。

2)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要给每名党员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避免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3)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党员大会只能讨论一个发展对象入党。如果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应当逐个讨论、逐一表决。


4、问:如何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计划?

答:根据不同阶段党的任务和工作重点,科学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计划,可以有领导、有计划地调整党员队伍结构,确保党员质量,有效避免党员分布不合理等问题,也能避免盲目大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1)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要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县级以上党委(工委)可采取每年确定发展党员数量或增长比例的办法,确保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2)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系统)党委(工委)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党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综合平衡、分类指导,做到有控、有保、有减、有增。县级以上党委(工委)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充分论证、统筹协调,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发展党员数量、结构分布和工作要求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报上一级党委备案。基层党委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划和计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报上一级党委审批。发展党员的规划和计划,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变化作必要调整。


5、问: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是哪些?

答: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以下几方面任务落到实处:

1)做好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要紧紧围绕促进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重点发展生产一线班组长、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特别是优秀青年工人入党,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

2)做好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农村要紧紧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重点任务,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

3)做好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要紧紧围绕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基层单位的中心工作,紧扣人才强国等要求,注重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高等学校要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术带头人直接联系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建立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研究生阶段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机制,加大在高校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

4)重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为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重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

5)重视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为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社会组织,要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另外,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就业形势和特点,要积极探索把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的先进分子培养发展入党的有效办法,努力做好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