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无锡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 2020-04-30 16:18:15 |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无锡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的通知》(锡社评办〔2020〕1 号)要求,无锡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无锡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2020年 4月30日9时开通网络申报系统,5月25日17时关闭网络申报系统。

二、申报范围

1.本市作者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和社科普及成果;在我国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市(县)、区以上党委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市级(含市级学会)及市级以上内部资料(需有内部准印证)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

2.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4.申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当是本市个人或者集体的研究成果、本市个人和集体为第一或第二署名人的合作研究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若署名为单位集体成果,须由单位出具同意申报的证明,并指定一人作为申报者进行申报。同一申报者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中获奖者的排名以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5.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6.同一学科的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本申报参评,也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或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算。单本申报时,必须出具由丛书第一和第二主编(总编)共同签署的同意书,告知丛书以往获奖和申报奖项等情况,并承诺今后不再以整套丛书申报本奖。

7.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8.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9.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有关部门的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10.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11.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填写标题须含中文名称,申报材料须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以及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的证明材料。其中,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

12.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本。

13.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不予申报参评。

14.往届已参评成果无论是否得奖,均不得再申报参评。

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原成果已获得过市(厅)级以上政府奖的,也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15.已获市(厅)级以上政府奖的成果,不予申报参评。再版的成果,评审期间获市(厅)级以上政府奖的成果,不再表彰。

三、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

四、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按学科分类评审:①哲学、法学:包括哲学、伦理学、美学、逻辑学、宗教学,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法学等。②经济学:包括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际经济、经济管理、统计学、经济史等。③社会学、管理学:包括社会学、行政管理学、新闻学、人类学、人口学、人才学、民族学、民俗学、图书馆学、文献学、档案学等。④教育学、文化学:包括综合教育、高教、普教、幼教、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管理、心理学、体育学、语言学、修辞学、文艺学等。⑤历史学:包括中国史、考古史、博物馆学、地方志、年鉴、世界史等。⑥决策咨询成果:包括内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⑦社科普及类成果:社科普及类成果包括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普及读物。

所有翻译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所在学组申报参评。

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类的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申报平台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五、申报办法

1.本届评奖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地址为:

。申报人也可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gov.cn)点击进入“各市社科评奖网上申报平台”。无锡地区登录密码为E4465BFE。请按提示逐项准确、完整填写。在网上申报时,系统向申报者自动生成电子《申报表》,请申报者保存好电子稿,并自行打印出纸质稿一式2份,签署著作权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须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

①《申报表》纸质稿(加盖单位印章)一式2份。

② 成果2份(如是发表文章其中一份为报刊等原件,另一份为复印件,如是论文须有报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完整正文等;如是著作、研究报告需提供2份原件,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1份;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一式2份)。

③ 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一式2份(选报)。

④ 申报人须将以上材料装袋,并贴上《申报表》封面。还需另附《申报表》封面单页1份装入袋中。申报社科普及类成果须准备两套纸质申报材料,分别装袋。

(2)电子材料

①《申报表》电子文档 (word格式)。

② 成果主要信息(如是发表文章,须有报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完整正文等;如是著作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主要章节等)(PDF或图片格式)。

③ 成果全文及8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如是著作,可以只提供成果简介,简介内容含主要观点、成果创新及应用评价情况等,word格式)。

④ 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PDF或图片格式、选报)

申报人须将电子材料按以上顺序分建文件夹打包,以“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单位”命名总文件名。

 3. 报送时间及地点:5月20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行政楼433办公室,电话:0510-83296645)。

 

 

附件1:关于开展无锡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附件2:申报操作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30日

 

 

  关于开展无锡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docx

 

  申报操作指南.docx